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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da送的這本書,很好看. 這是我不會去翻的書種,但看看也不賴.
李鼎用一篇篇,他到過的城市,國家.
或是一家有趣的店,攤位.
還有他的友人,家人.
他做過的一些趣事.
來表達出幸福的所在,其實就在心裡.
文中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哲學,像是"沒有人比我更關心你今天好不好看"這句話聽到的人,
肯定會心動,這是一位賣飾品的Cherry說的.
"用迷路來尋找自己",偶爾走走,沒走過的路,也許會有新鮮的發現,或許會迷路.
他說一個地方住了7天就會失去新鮮感.
我沒辦法想像,因為我只會在異鄉做短暫停留,所以總是覺得新鮮.
但我相信新鮮感過了,也許換來的是習慣,甚至是另一個家鄉的溫馨.
"為一本書留一個味道" 藉由帶有味道的書籤 ,賦予書一種氣味,這種味道會讓你想起它.
我一直都是用固定的書籤,這是我從來沒做過的.
不過我曾不經意的"給書一首音樂"
我無時無刻都會聽歌,假如可以.
所以喜歡一首音樂時,總是會強力放送.
而此時看的書,就會和音樂結合.不自覺產生聯想.

我也有"這樣也不賴的事"
睡覺! 很奇怪吧.
一覺到天亮雖然好,但我總覺得好快就天亮了,真的有休息嗎?
睡睡醒醒的,這最累了,我想大家都不喜歡吧.
而我最愛在清晨或是該起床前2小時左右醒一次,
我會看著時間~哇,我還有一段時間可以賴床呢,又不至於睡太久,
此時我會帶著幸福的感覺,繼續睡.
這是我心裡的感覺,不是最好,也不是最壞.

看看別人的視角所見之事,也讓我自己的心開闊了.
說實在,看這本書,很像在看部落格,非常有趣.
偶爾看看平常不去翻的書,這樣也不賴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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